我要告員工背信罪,但來不及蒐集更多證據,這樣可以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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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有當事人來電詢問,因為一些狀況,我要告員工背信罪 (依照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但因為當我發現時已經來不及蒐集更多證據,這樣可以告嗎?
對話內容當然就不贅述了,但他有提到那你們律師會像「王牌辯護人」裡面的律師一樣幫忙蒐證,找出有利的事證,還是那只是電視亂演的?
哈囉~我們是律師不是演員,要蒐證可以找徵信社,律師是提供專業的法律見解,清楚的解釋讓當事人知道,評估案件狀況並給予完善的建議。
各位~那是戲劇張力啊!在法庭上也不能走位呀,你看法官、檢察官會理你嗎?會跟你說大律師,你怎麼了?(哈哈)有什麼問題嗎?🤣🤣🤣🤣
❇️突然想到也有人問說法槌是不是案件宣判就會敲?
❇️還是現場秩序不好就會敲?(肅靜、肅靜)🤫🤫
🅰️其實宣判都會當庭宣佈何時宣判日,並不會敲法槌當場宣判。
🅰️現場秩序都有法警維護,基本上法槌真的很少用到。
當事人的想像好可愛,但電視劇情無法套用在現實的法庭人森~我們是律師事務所,不是演員訓練班喲!!😉😉
最重點是這個~今天是平安夜,先預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聖誕節快樂、平安順心、身體健康
#Merry X’mas
#是同一件聖誕老公公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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