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鑫賞
判決案例-經歷827天的刑事折磨終於完美落幕-妨害秘密的刑事告訴
經歷827天的刑事妨害秘密折磨,當事人一審獲得無罪判決!! 妳們也知道,對方怎麼可能服氣,所以又再度上訴二審,沒想到二審法官也很明理,給予我們當事人公訴不受理判決!!!!!!一樣沒事了!!
廢棄原裁定對方的『單獨監護權』改由我方為主要照顧者🫶🫶
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事件 (俗稱的監護權),此案原本一審當事人沒請律師,結果一審法官裁定給對方單獨監護;當事人來找律師討論後,委任事務所抗告審,經過漫長的訴訟過程,終於~終於~ 把一審的裁定廢棄,由我們當事人為主要照顧者,可以決定重大事項。🫶🫶
判決案例-幫當事人爭取到單獨監護及扶養費
去年五月當事人特地從雲林跑一趟高雄和律師面談諮詢,諮詢後就說要委任律師,只能說嘉義地院的法官真的是快、狠、準👍👍👍,也很開心幫當事人爭取到單獨監護及扶養費 。有些當事人都說我住在xx....離你們有點遠(車程30分鐘內),但律師們台東地院、金門分院都不辭千里幫當事人處理案件,你還嫌遠嗎?
婚姻破滅,我想和小孩一起遠離是非,為何我被告略誘罪 ?
本案件由朱律師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與當事人溝通討論並陪同當事人刑事警詢筆錄、以及家事第一次調解先順利雙方同意離婚及暫定對方與小孩的會面交往,但是監護權、扶養費並未解決,在後續調解有進行社工訪視,朱律師亦協助當事人進行訪視,也在第二次調解時順利和解。謝謝當事人的信任與配合讓朱律師可以在專業上盡情發揮~~~家事部分已結束,但前面我們有提到略誘的刑事案件還沒結束,那什麼是略誘罪呢?
又是老調牙的詐騙手段!!!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
想當初,當事人為了可以整合自己債務,能找到一家銀行順利貸款,但是其他銀行都因為當事人資力、信用不太好,所以不給貸款,結果當事人自己在網路上看到「 整合債務」廣告(民間的,不是正規銀行),進而先透過LINE聯繫,說可以做流水帳美化帳戶
說法就是:「讓當事人帳戶漂亮一點,資金多一點,這樣銀行就會願意放貸給當事人,以利當事人成功貸款」
你要提出侵害配偶權可以,但是有可能會被告妨害秘密?!
今天當事人去開「妨害秘密」的刑事案件,為什麼會有這個案件呢?主要是因為發現自己的配偶與其他人有不正常的交往關係,但如果要告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話,就要提出一定相當的對話或證據資料,用來證明自己的配偶真的有外遇行為,但如果是未經配偶的同意,而去拍攝配偶與他人的隱私對話,就極有可能反而被告「妨害秘密」
如果突然接到警察電話通知要去做筆錄,一定要去嗎???
如果突然接到警察電話通知要去做筆錄,一定要去嗎???先跟你們說明,如果是電話通知(實務上很多警察為了便宜行事才會用電話通知)你還沒準備好的話,可以先不用理會,如果你們有律師要陪同的話,可以請警察發文來,這樣才是屬於正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