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傷害罪】傷害罪法院怎麼判?認識傷害罪的定義、構成要件、種類、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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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遇到摩擦碰撞,但如果不小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就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許多人對於「傷害罪」的認知僅止於「打人就是不對」,但實際上,傷害罪的種類、程度以及構成要件都比想像中複雜。
即便是過失傷害,甚至導致他人喪命,其適用刑罰條例、刑責都不盡相同。
今天讓安鑫來幫助大家,補充傷害罪的相關法律知識,了解不同類型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以及法院可能的判決,避免在無意間觸法,也懂得在自身權益受損時,如何尋求法律途徑。
傷害罪的定義
刑法上的傷害罪,簡單來說,就是指「故意」或「過失」使人受傷或死亡的行為。
可包含「身體上」的傷害與「精神上」的傷害:
1. 身體上的傷害
明顯的身體外傷:如骨折、大範圍的瘀青、明顯的刀傷或其他使身體結構受損的行為。
生理機能受損:導致受害者的某些身體機能受損,如視力、聽力、行動能力等發生問題。
所以,如果只是感覺疼痛,但沒有實質的損害,通常不足以構成刑事傷害罪。
2. 精神上的傷害
精神疾病診斷:如因受害而確診為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等有明確醫學依據的精神疾病,且該病情需證明為因行為人造成的精神傷害所引起。
長期精神損害:精神狀態的問題須經由專業醫師診斷和治療,並認定其與行為人行為有因果關係。
法律上的「精神受到傷害」要求必須能提出證據,並非單憑受害者主觀的情緒反應即可成立。
《中華民國刑法》明定的傷害罪如下:
第 二十三 章 傷害罪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79 條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0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281 條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282 條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因而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3 條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285 條(刪除)
第 286 條
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287 條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四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傷害罪的行為可以包括直接的身體攻擊 (如打傷他人) 或間接的傷害方式 (如故意讓他人服用有害物質),這種罪行不僅要求行為人有傷害他人的意圖或疏忽,還需要有實際的傷害結果 (如外傷、內傷或疼痛)。
行為:必須有加害於人的行為,例如毆打、推擠、下毒等。
結果:必須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上的損害,例如骨折、瘀傷、精神疾病等。
因果關係:行為與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也就是說,傷害結果必須是由加害行為所造成。
故意或過失:加害者必須具有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的故意,或者在行為時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過失發生。
傷害罪的種類與刑責
傷害罪依據其嚴重程度、行為方式以及被害人身份等因素,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 普通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該處講的身體與健康會屬兩種概念,傷害身體指的是對他人身體造成生理機能的影響,例如:毆打導致被害骨折,外傷⋯等;而傷害健康,則不以身體的外傷為限,被害人若由於行為人的加害行為,導致身體產生疾病,健康因而受損,也可構成傷害罪。例如:腦震盪,雖然沒有明顯的外傷,不過被害人的健康有受影響。
刑責:最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2. 重傷罪
毀敗或嚴重減損他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或言語機能;毀敗或嚴重減損他人生育機能;造成他人難以治癒之外觀上重大變形或機能重大障礙。
刑責:最高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傷害致死罪
犯了前兩項傷害罪,且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因而致人於死。
刑責: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4.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雖不具備故意意圖,但也可能被論為過失傷害罪。
刑責:一年以下、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傷害的認定
過失傷害的認定,主要在於判斷加害者在行為時,是否有違反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義務。例如,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傷行人,或是工地施工未設置安全措施導致工人受傷,都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
法院如何判決傷害罪?
法院在審理傷害罪案件時,會考量以下因素:
傷害的程度:傷害的嚴重程度是決定刑責輕重的重要因素。
加害者的意圖:故意傷害的刑責會比過失傷害來得重。
加重減輕事由:上述加重減輕事由也會影響法院的判決。
被害人的態度:被害人是否願意原諒加害者,也會影響法院的量刑。
傷害罪的相關法律問題複雜且多樣,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相關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刑事律師,以了解自身權益,並在必要時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