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撿到別人的手機,為什麼我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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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心法律小教室
【我撿到別人的手機,為什麼我會被告???】
◎撿到的東西如果是沒有人的,例如樹葉,流浪貓狗,或者廢棄的床之類的,就不會有犯罪問題,但是你不要認為別人放在家旁邊的盆栽就是沒人要的,這個可要搞清楚耶。
◎但是如果撿到的東西是有主人的,只是偶然的不見了,也忘記自己遺失在哪裡,如果就據為己有的行為就有可能被告 #侵占遺失物。如果已經知道手機是絕對有可能是某某主人的,那還拿走,甚至你也知道主人是誰,就更有可能被告 #竊盜。
【如果我以為是沒有要的東西所以我才拿走,會成立侵占遺失物嗎?】
◎先講一點,侵占遺失物罪是屬於 #非告訴乃論之罪,意思是只要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檢察官開始偵查就會查到底,不是撤回告訴就可以結束的,一定會有起訴、不起訴或者緩起訴這些處分存在。
◎但是如果能清楚的證明,這是沒有人要的東西,在綜合所有的客觀條件下,也可以說服檢察官,站在檢察官的立場也會認為這是沒有人要的東西,就會認為你主觀沒有犯意,就比較不會有刑事犯罪的可能,不起訴的機率就比較高。
◎但如果是剛剛講的手機或者看起來比較有價值的物品,怎麼可能會是沒有人要的,除非已經非常破爛,而且就是放在垃圾旁邊,綜合所有判斷之下,也會認為是沒有人要的垃圾,才有相當理由認為被誤認為垃圾或無主物的可能,而被認定無罪機率比較高。
另外說一下,如果拾金不昧的話,送交警察局,甚至可以跟主人請求撿到的10分之1的報酬。這是額外事後話拉,當然這還是有一些糾紛衍生出來的。就再說拉~
無論如何,如果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就問警察怎麼辦,如果更不知道也收到起訴或警察通知做筆錄,那就趕快來找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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