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大樓,我拿延長線接公用插座,拿來我家自己電器充電用,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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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大樓,我拿延長線接公用插座,拿來我家自己電器充電用,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阿!!!
私接公共區域插座之電能,所竊取之電能均經電錶控制計算,會由全體住戶分擔電費,自屬全體住戶共有之動產,如果以私接之方式擅取電能供自己一戶使用,應認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
有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36號判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1年度簡字第50號,可以給你們參考參考!
所以,千萬不可以貪圖一時方便,恣意竊取大樓公用區域之電能供己單獨用電使用,造成該大廈其他住戶受有財產之損害,均係犯刑法第323條、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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