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人家的停車格被塗鴨,有沒有毀損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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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心法律小教室
這篇的來源,源自於我一個來自菲律賓回來的同學,引發本人寫下這篇文章,來告知他哈哈哈哈哈哈哈
B常常佔用到A的汽車停車位置,屢次要求移走,於是A心生不滿,就拿紅色噴漆,將B的汽車後車窗玻璃塗鴉,請問這樣有沒有毀損罪呢???
依照相關的判決,如果紅色噴漆是屬於可用化學藥劑去除的了,那就不算毀損,毀損必須是要整個玻璃車窗都不堪使用,去除之後也不會損及玻璃表面,那就無法算是毀損,也就是紅色噴漆並沒有嚴重毀損汽車玻璃本身,讓玻璃的效用無法發揮了,因此不算毀損罪。
但是如果B要請人來清除紅色噴漆所需之花費就是可以跟A要求損害賠償費用,也可以命A將玻璃車窗回復原狀。
至於我這個天才同學,太想念我,半夜在我的後車窗用手寫的留下他的IG跟一些內容,當然也沒有造成玻璃車窗毀損阿,只需要我自己拿衛生紙擦一擦就好,還有我罵他幾句就好,他就是個抖M,喜歡我罵他,互利嘛!!!哈哈哈哈哈
#祝福小北七在菲律賓可以找到賓妹共結連理喔!!!!
#話說是不是因為我的車子太髒才可以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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