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求償】發生車禍該如何處理?要求償多少金額?了解 5 個賠償項目、 4 大律師委任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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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機車持有率:全球第一
你知道嗎?台灣的機車持有率,居然是世界第一!
根據交通部統計,2023 年 10 月,台灣共有 14,532,264 輛機車 (重型機車與輕型機車合計),計算同時期的台灣人口數,得出台灣每 100 人就有 62 輛機車的結論,也就是說,台灣人的機車持有率高達 62%
日常生活中因車禍所導致的糾紛,可說是相當常見,或許你也曾經在一天之內,就目睹了好幾起的行車糾紛,身邊的家人朋友更是常碰到類似的情況,卻不知該如何處理。
車禍除了可能帶來身體的傷害和財務損失之外,當要面對後續的處理賠償事宜時,對責任歸屬與法律不清楚的我們,可能一不小心就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因此找尋經驗豐富的律師來協助處理車禍賠償事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會發生車禍理賠求償的 6 種情況
1. 人身傷害
車禍所導致的一切人身傷害,包括駕駛、乘客、行人等。
這些傷害可能包括醫療費用、康復費用、以及因傷病導致的工作損失等。
2. 車輛損壞
車輛在事故中的損壞或損失,包括修理費用或零件更換費用。
3. 財物損失
車禍中受損的財物,例如車內的個人物品損失、車外的財物損失(其他車輛、路燈、圍欄、建築物等)、貨物損失等。
4. 精神損害
由於車禍導致的心理創傷或精神痛苦,可能需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5. 死亡
如果事故導致死亡,受害者家屬可能會申請死亡賠償,包括喪葬費用、撫養費用等。
6. 第三方責任
車禍的第三方責任指的是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對受害的第三方(即與肇事者無直接關係的人或物)造成的損害或損失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如果在事故中對第三方(如其他車輛的駕駛員和乘客、行人)造成損害,也可能需要賠償他們的損失,同樣包含人身傷害賠償、車輛損壞賠償、財物損失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及死亡賠償。
這些賠償通常會根據責任的劃分和損失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分析與究責,保險公司會對事故進行調查,確定責任方並計算賠償金額。
今天安鑫跟大家介紹幾個常見的車禍賠償項目、以及相關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同時分享當我們面對車禍賠償問題時,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車禍賠償問題有哪些優勢。
常見的車禍賠償項目
✅1. 醫療費用
包括車禍造成的人身傷害衍伸出的醫療費用,如:急診費、掛號費、住院費、手術費、藥物費等,甚至是因傷需往來醫院的交通費用、額外輔助器具 (輪椅、助行器)、需聘請看護等費用都含括在其中。
✅2. 工作及薪資損失
如因車禍導致一方因此無法工作或減少工作時間,只要能提出薪資所得證明與醫囑提供的診斷說明,則可要求薪資損失賠償。
這包括失去的工資、獎金、福利和其他工作相關收入,而且醫生診斷證明書上面寫到「宜休養幾日」,這樣的內容才可以特別請求不能工作之損失。
✅3. 殘疾或車禍死亡賠償
如果因車禍而導致有永久性或暫時性殘疾,可以向負責方申請殘疾和傷害賠償,甚至以後因為車禍沒有辦法工作或影響到工作重大,就另外可以經過醫生鑑定後,向對方提出勞動減損。
若是有死亡事故,則可向負責方提出喪葬費 [ 以喪葬中必要支出為限 ],以及扶養費 [ 此指若被害人仍有依法須扶養的對象 ]的賠償需求。
✅4. 財產損害賠償
因車禍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車輛維修費用和其他財物的損失,甚至是因車禍衍生而出的遷運費用 [ 拖車費 ] ,則可向肇事方申請車輛維修費用賠償,或者索取相應的財產損失賠償。
✅5. 精神傷害賠償
如果因為車禍而需要家人或他人提供額外的照顧和援助,你可以向對方申請家庭照顧費用賠償。
✅6.看護費用
需聘請看護等費用都含括在其中,如果是自己親人來幫忙照顧的話,在法院也是認定如同一般看護一樣,可以請求看護費用的,但是也是得醫囑有特別寫到「需全日看護」這樣的文字,才有辦法請求費用。
✅7.計程車費
如果因為需要長時間回診,又無法開車的話,就可以請求計程車費用,但是最好要有單據,如果真的沒有單據,就需要函詢計程車公會關於來回大約是多少車資,較為準確。
車禍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
車禍賠償金額的計算通常基於多個因素,包括醫療費用、薪資損失、殘疾程度、財產損失等,其中涉入範圍相當廣泛。
具體計算方法會因地區、當時情況,和肇事責任權重比而有差異。通常,車禍賠償金額是當事人雙方最有爭議的部分,因此在發生車禍時,務必確保確保警察所記錄的肇事責任初判表,甚至進行車輛事故鑑定,也盡可能避免在無律師陪同下,私下與對方有非常規的談判或協調,以避免因對案件情勢的不明瞭,而間接喪失了部分權益,甚至損失原可爭取到的車禍賠償,有時候調解階段,對方會請自己的保險公司出來跟受害者談金額,但是保險公司通常都會壓低被害者的賠償金額,所以如果沒有專業人員陪同在場的話,又達成協議可能會得不償失。
👉️發生車禍時,正確的處理程序為何?
會引發車禍糾紛,很多情況是當下沒有正確的處理,但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受到驚嚇也難免會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為了大家保戶大家的權益,發生車禍時務必記得以下幾個重點:
1. 事故發生的當下,「切勿」移動、破壞車禍現場
很多的車禍糾紛都是從雙方各執一詞開始,但礙於車禍現場被破壞過,已不是原況所導致,而導致原先肇責較低的一方,反而破壞了原先較有利情形。因此發生車禍當下,因不移動現場任何車輛,僅下車察看雙方傷勢,若有警示用三角架,也及早擺出來提醒後方來車,避免其他駕駛反應不及,進而造成連環車禍。
2. 若發現有人受傷,也務必立即撥打119或110
讓救護車及警員盡快到現場支援,並完成後續的處理步驟。
3. 當警員到達現場後,除記錄現場情況外,也會對雙方肇事車主進行酒測,並測量與拍照繪製車禍現場圖。
務必要注意在這個時候,合理情況下務必配合警察的指示,以免未遵守某些規則,而導致受罰。
以上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的是,即便只是輕微的擦撞,雙方無造成重大意外與傷亡,仍建議要報警並等待警方到場處理。若因為「看起來」沒什麼事,以為對方也沒表示什麼,就逕自離開車禍現場,有可能會面臨到肇事逃逸的「行政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會被處1000-3000元的罰鍰,並吊扣駕照1-3個月;倘若有造成對方受傷,肇事一方未等警方即直接離開現場,將會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是會被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一旦發生無論大小的車禍,都建議先報警並留在現場千萬別隨意離開。
🉐車禍事故後應注意的事項
當車禍現場的警方初步紀錄後,會依現場情形需送醫或是請雙方肇事車主到警局作筆錄,做筆錄是為確保筆錄的正確性,過程當中警察也會先詢問當事人意識是否清楚,由於一旦做完筆錄,雙方都詳細看過內容並確認簽名後,車禍事故的紀錄聯單,就會做為未來評估責任比、賠償、甚至有官司需求的重要依據。因此,若進行筆錄時,發現警察的紀錄裏有不符合現況、或非如實陳述表達有誤的部分,也務必提出請警方修改,確保後續自身的權益。
小車禍可以和解嗎?怎麼做最正確?
台灣每日發生的小型行車糾紛相當多,不少人在車禍當下,因傷勢不嚴重、或本身無大礙,可能多只有車子擦傷、財產上的損失…等,雙方認為不需要再報警,而指示現場彼此以金錢賠償,並雙方口頭協議不另行追究處理。
但小心這樣做,非常有可能導致自己麻煩纏身喔!實際上這樣子處理車禍的方式,由於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好,並沒有簽定任何和解契約,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可以佐證的話,對方是有機會能再提告我們因車禍造成過失傷害。所以記得想要確保自身權益的話,務必不要只是口頭說好,卻沒有任何證據表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
👉️車禍處理賠償及車禍和解的正確方式與程序
車禍發生後,若要進行和解或是談妥賠償事項,建議可先向於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透過第三方調解委員來進行調解,雖說是調解但與車禍和解相當類似,都是雙方當事人談妥條件進行和解。唯一不同的是,調解會有調解委員到場協助,如果調解成功,調解委員會亦會作成調解成立書,並送至法院進行核定。如果調解成立,可以拿到法院認定的「調解書」,這時即使對方後來依約履行,就可以憑此調解書進行「強制執行」。若調解不成功、談判破局才會進入車禍訴訟的階段。
👉️發生車禍後,想向肇事者求償,需要準備哪些證明?
肇事後若雙方無在第一時間和解,事後想像對方求償,則應該準備好以下資料:
1. 初判表
這裡指的是,在警局做完筆錄後,7日內可申請車禍現場圖及事故照片,30日後可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這裡的分析表即是「初判表」。
車禍鑑定初判表,會大概說明雙方是否具有肇事原因,該肇事責任的歸屬,會直接影響賠償金額的計算,故需先釐清肇事責任後,才能依過失責任比例談賠償。
假如初判表紀錄為雙方都具有肇事原因,或有不符當時情況、或是判斷模糊的地方,則建議可進一步在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向當地的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取得更加詳細明確的報告。
2. 醫療相關單據
車禍賠償有很大一部份來自醫療費用,這部份多採實支實付原則,需提供「因車禍所造成」需到醫療院所就醫所付費用證明、醫療用品、手術費用及診斷證明書…等。
3. 財產損失證明
舉凡車禍導致的汽機車維修費單據、因車禍受傷,需要往來醫院的交通費支出、看護費及相關財產上損失(例如:隨身個人用品、衣物損害、運送中物品的損壞…等)。
4. 薪資損失證明
如果因為車禍,導致當事人受傷或喪失工作能力,必須留在家休養,這段期間無法上班的薪資損失,便可請醫師開具「診斷證明書」並記錄建議休養時間,以及過去的薪轉證明、勞保資料或稅單…等,可證明自己收入水平的相關單據來做為車禍賠償證明。如果因該車禍留下後遺症,有造成勞動力減損情形,則需要另外經醫院鑑定出具失能比例,針對該比例來向肇事方求償。
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車禍賠償的優勢
✅1. 專業知識和經驗:
律師具有豐富的專業法律知識和處裡車禍賠償相關經驗,並了解車禍賠償事宜的法律程序和相關規定。能夠為我們提供專業的建議,確保權益得到保護。
✅2. 協助評估賠償計算:
律師可根據警察所記錄的車禍損失和人身傷害程度,協助評估詳細的車禍賠償建議。律師通常能考慮到許多我們遺漏掉、或未考慮到的部分,確保我們能獲得公正的賠償金額。
✅3. 可協助我們與對方保險公司談判:
許多車禍賠償案件,到最後都是當事人需要與肇事方的保險公司進行協商,倘若我們過去無任何索賠車禍賠償的經驗,很可能在與保險公司談判過程中,被引導至錯誤的方向或接收到不客觀的訊息,因此若有專業律師協助,則能代替我們向保險公司談判,以避免不利情況發生。
✅4. 委任擔當法律程序代表:
如果雙方需要進入法律程序,有委任律師亦能代表我們出庭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支持。除為我們進行辯護外,還能適時提供法律建議,確保我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護。
雖然我們都不希望車禍意外發生在我們生活中,但一旦發生車禍意外,建議尋求專業台南車禍賠償律師協助。
因為被害人往往不知道可以請求哪些損害車禍賠償項目,也不清楚應該如何提出正確的相關文件,若有專業法律知識支持,則有機會為我們爭取到最大的理賠金額,避免自己遺漏或疏忽掉可請求的賠償金。
即若我們為肇事一方,有專業律師協助,也能陪同當事人討論斟酌對方是否有所求金額過高之疑慮、甚至能陪同參與談判、調解以減少損失;因此無論身為車禍賠償的哪一方,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車禍賠償案件,方可協助我們爭取到最大利益。
💡車禍案例解析:
事發經過,正值30歲壯年的當事人,當天騎機車要出發去工作,循著每日固定的行車路線,卻在行駛途中遇肇事方逆向行駛,因當事人閃避不及,而造成車禍碰撞。該意外導致當事人有嚴重身體(臉部灼燙傷、骨折)、精神損傷進而影響生活。當事人原先欲向肇事者爭取求償有:醫療費用360,000元、醫療用品費用12,000元、營養品費用2,800元、看護費用150,000元、停車費用600元、勞動能力減損為4,700,000元之損害,以及精神損害1,200,000元。
初次評判,肇事方卻僅需要支付「20%的比例求償」,使當事人覺得相當不合理,因而找到我們協助爭取。最後再次經過醫院多次鑑定後,當事人因爭事故受有骨盆骨折後併發局部疼痛、與右側臉頰及頸部度燒燙傷,並接受了右測臉頰清創、及全層皮膚植皮重建,生命雖以保全但卻留下了永久性的臉頰疤痕。我方強調該車禍意外真實影響到我們當事人減損他的勞動能力,並經醫院證實其勞動能力減損鑑定,當事人的勞動力減損程度為17%。
最終,除一開始的警察初判表以外,還做了車輛事故鑑定、車輛覆議鑑定,甚至調閱許多資料、鑑定當時事發情形,才真正鑑定出雙方各自應該分擔肇事比例為50%。法院最後裁判,除肇事方保險公司,所支付汽車強制險之750,000元之外,原告可得請求剩餘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