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先生長期分房,這樣可以構成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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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先生長期分房,這樣可以構成離婚嗎????】
我知道常常很多來事務所的當事人會問:
『我跟先生分居了,可以離婚嗎??』
當然這個之前回答的都一樣,如果時間夠久,
而且真的毫無互動,那當然是比較沒有疑慮
但…
如果我跟太太或者先生同住一個屋簷下,
但沒有睡在一起,分房很久了,
大家各過各的,
幾乎只會為了小孩的事情才討論而已,
這樣我可以跟對方離婚嗎???
其實,因為同住在一起,所以不算是分居,
但是,婚姻是不是維持的下去
本質應該是要看,
配偶兩人是不是已經毫無互動、生活形同陌路
甚至兩人已經長期沒有發生性行為,
如此一來才能被認定婚姻沒有維持下去之必要。
但是說的容易,蒐集證據卻很難阿
畢竟,上法院是要證據的!!!!
除非你在家裡都有裝監視器24小時錄影,
否則你要怎麼提供妳們是分房沒有互動的證據呢??
我有幾個小小的建議,
例如:傳喚同住的親人或者常來探訪的家人
替你證明妳們之間互動冷淡
或者去討論這件事情並留下這樣的對話截圖,
又或者多次去婚姻諮商並提供報告給法院,
當然,這個真的沒有標準答案,
要走法院離婚,只能提供多一點證據、證人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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